三栋高层全体住户:
目前,三栋高层已全面竣工,部分教职工已经入住。但据反映,有教职工违反学院规定将房屋出租、出售给校外人员并从中牟取利益的情况。根据学校《青年教师公寓分房方案》规定,房屋仅限本人居住,严禁对外出租或出售。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,学院将无条件收回房屋,并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。请广大教工监督举报。
举报电话:2183608
总务处
2014年5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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